1990年,花春娇被前夫刘建军卖至夜总会,被迫与女儿分离。七年后,她逆袭为江县夜场一姐暗中投资县城争取女儿抚养权。刘建军夫妇虐待珍珍阻挠母女相认,试图杀害花春娇。最终,花春娇在书记王镇国和市首之子陆明辉的帮助下救回女儿,刘建军夫妇受到制裁。。结婚五年你都不曾看过我一眼,反而和我妹妹纠缠在一起,我决定放手,成全你们,绝不会再纠缠。。十二岁的懵懂分离,二十四岁的遗憾错过,三十六岁的异国重逢,他承载着她回不去的故乡,也映照着那个“未选择的人生"。这不仅是一场在丈夫与青梅竹马之间的爱情抉择,也是一个女人与自身的深度对话。。